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成安济南市——建筑房地产企业破产疑难问题与破产程序中合同重点问题暨重整投资“投、融、管、退”全流程实操学习班

浏览量:418 发布时间: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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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近年来破产案件大量增加、案件错综复杂、审理难度大,房企破产案件具有一定特殊性,清算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不断增多并趋于复杂且相互交织。房企破产案件中权利识别难、资产整合难,尤其金融机构债权所牵涉的法律及实务问题尤为复杂和关键;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等权利的维护,是破产案件中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方面。建筑房地产企业破产问题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挑战,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时,涉及债权人众多,债权多涉及工程项目,法律关系复杂,处理难度大等,给管理人的接管和后续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处置不当很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如何处理好建筑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的实务问题是管理人必须面对和研究的内容。房企债券违约现象在从中小企业向大型企业蔓延,房企高杠杆运营的行业特性为中小企业提出难题,中小企业向银行借贷门槛高,债券违约较为常见,房地产行业成为违约和展期规模中占比最高的行业。
“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的大背景下,为帮助各企业、破产管理人及金融机构债权人掌握企业资产重组与破产重整中的处置方法,解决实际操作中的常见难题,把握需要注意的关键点及风险,总结房企破产重整实践经验,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鉴于此,我们特举办“建筑房地产企业破产疑难问题与破产程序中合同重点问题暨重整投资“投、融、管、退”全流程实操学习班”。学习班结束后将由主办单位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

名 师 授 课

田 飞  广东省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曾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商事金融)、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破产审判、执行裁判工作12年

娄爱华 法学博士,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副教授,曾任苏州破产法庭副庭长

朱 峰  法学博士,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金融工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主任,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郭浙生 常州云鼎总裁,二十多年银行资产保全工作经验,拥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单体项目尤其是房地产项目投资经验,曾负责主持多个房地产项目的破产重整及债务重组

时 间 及 地 点

报到日期:2024年1月11日

讲座时间:2024年1月12日—14(三天全天上课)

举办地点:济南(具体会地点另文通知)

参 加 费 用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学费4300/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团队报名可优惠

课程内容介绍

1月12日(星期五)

9:00-12:00 14:00-17:00

建工企业破产重整若干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建工企业重点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与解决方案

1、建工企业债务人视角:

破产程序选择;资质;在建工程续建;

结算、竣工验收等协助义务

2、建工企业债权人视角:

建筑工程优先权;转包、分包、挂靠;

继续施工;债权处置方案

3、投资人视角      

1)破产企业的程序问题、市场定价

(2)破产企业重整价值的发掘   

(二)建工企业重整模式的选择

1、分拆式、剥离式重整  

2、清算式、反售式重整  

3、留债清偿式重整  

4、共益债式重整

(三)破产重整的工程款债权——优先受偿权
1、工程款的结算与破产情形下的工程款债权的清偿顺位 

2、建筑工程垫资款及其优先受偿权

3、优先工程款债权与其他类型权利的清偿顺位

4、普通工程款债权与共益债务

5、分包、转包、挂靠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             

6、以房抵工程款协议的效力

(四)项目别除建工企业特定财产担保问题

1、建工企业破产重整下的项目别除问题         

2、应收工程款质押及在破产重整中的处置
3、施工设备抵押及在破产重整中的处置         

4、股权质押及在破产重整中的处置
5、施工资质转让、质押及在破产重整中的处置   

6、担保物上代位权在破产重整中的行使

主讲专家:   广东省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曾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商事金融)、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破产审判、执行裁判工作12年

1月13日(星期)9:00-12:00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对破产程序中合同问题的实践影响

1破产程序中待履行合同的概述              

2待履行合同的界定                       

3待履行合同行使的主体和期限              

4待履行合同解除的行使规范及法律效果        

5破产程序中待履行合同纠纷的应对策略      

6管理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7破产管理人解除合同后相对人的救济措施    

8、典型案例解析
9、《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视角下的破产实务
1)破产实务中的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问题

(2)破产实务中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变更和消灭

(3)破产实务中的债权人权益保护

(4)以物抵债协议

(5)代位权诉讼

(6)撤销权诉讼

主讲专家:娄爱华  法学博士,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副教授,曾任苏州破产法庭副庭长

1月13日(星期六)14:00-17:00

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的违约债券处置中的重点、难点及新类型问题
1、我国债券市场规模与房地产债券违约处置总体状况

2、违约债券交易背景下的债权人确定
3、破产法对重整期间债券转让效力的评价     

4、受托管理人对破产程序的参与
5、违约债券转让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           

6、破产程序违约债券的处置难题与建议
7、破产中诉讼与发行人破产管理人的责任

(1)破产中诉讼问题

(2)发行人破产管理人的债券

主讲专家:朱   法学博士,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金融工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1月14日(星期日)9:00-12:00

管理人在困境房地产企业救治中的作用

1、房地产企业陷入破产困境的主要原因           

2、管理人办理房企破产案件的六项思维     

3、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的三项工作重点 

4、债权类别与优先顺序                         

5、涉房债权审查与认定的重点问题 

6、投资人的引入     

7、重整计划草案的核心要义 

8、共益债融资的要点解析     

9、不同重整模式中投资人的定位 

10、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程序的选择  

主讲专家:陆   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主任,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1月14日(星期日)13:30-16:30

项目管理视角:房地产行业破产重整投资“投、融、管、退”全流程实操与案例剖析

(一)投:破产重整项目来源渠道和前期尽职调查以及成本测算、税务筹划及税务风险(二)融:SPV公司GPLP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融前调查 

2、融时审查   

3、融后检查  

4、合规问责  

5、风险预警   

6、预案措施

(三)管:依据《重整计划》对破产企业信用修复

(四)退:项目整体转让、部分转让退出、复建销售退出

主讲专家:郭浙生 常州云鼎总裁,二十多年银行资产保全工作经验,拥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单体项目尤其是房地产项目投资经验,曾负责主持多个房地产项目的破产重整及债务重组

报名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
手机/微信:189101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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