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443 发布时间:2024-09-05
2021年7月17日,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主办,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承办,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与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协办的“2021年第四期《中原破产法实务沙龙》”在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隆重举行。
图:沙龙现场
嘉宾介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李红芬、郑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李家璋、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易文胜、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高志强、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罗新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邢彦堂、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艳华、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治平、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副会长、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主任宁书文等出席本期沙龙现场。
图: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李红芬
图:郑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李家璋
图: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易文胜
图: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高志强
图: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罗新建
图: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邢彦堂
图: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艳华
图: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治平
图: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副会长、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主任宁书文
本期特邀嘉宾
沙龙特邀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民商法研究生导师陈夏红教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谢磊、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周光、长沙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孙创前、郑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信访处杨展、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邱波作为特邀嘉宾莅临现场,来自政府、法院、高校、管理人协会代表等从事破产实务、理论研究等领域的现场130余人以及线上1300余名破产从业人员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沙龙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员额法官陈丕运主持。
图:本期特邀嘉宾
图: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民商法研究生导师陈夏红教授
图: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谢磊
图: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周光
图:长沙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孙创前
图:郑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信访处杨展
图: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邱波
图: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员额法官陈丕运
本期沙龙紧密围绕“问题楼盘的相关法律问题”主题以及“问题楼盘中的优先权问题”、“问题楼盘中的一房多卖问题”、“合同解除问题”、“民间借贷问题”等四个分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颁发聘书
沙龙伊始,协会会长罗新建为陈夏红教授颁发聘书。
图:罗新建会长(左)为陈夏红教授(右)颁发聘书
专家授课
陈夏红教授围绕《从困境房企拯救透视破产法律制度》主题,从破产法进化过程的三大阶段、近年破产法领域出现的五个趋势、困境房企拯救的二大核心难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首先,陈教授从破产法进化的三个重要阶段作为切入,引出破产法领域近年来出现的以重整为主,预重整、中小企业重整、以欧盟委代表的预防性重组、和解制度的复兴和涉疫破产政策五大新趋势,包括国内外破产法发展领域出现的新动态新变化,陈教授结合自身多年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提出目前危困房企在拯救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执业难题和债权难题,并就上述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给与会人员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
图:陈夏红教授授课
获奖论文颁奖
授课结束后,现场特邀嘉宾分别为本期沙龙获奖论文作者颁奖并合影留念。其中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程予民、吕慧娟律师撰写的《问题楼盘破产程序中购房者优先权问题研究》荣获论文一等奖;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郭晓、龙芳芳律师撰写的《问题楼盘一房多卖的问题研究》、上海市海华永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张萌义律师撰写的《浅析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中合同解除权的适用——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例》荣获论文二等奖;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李祎琳律师撰写的《房地产企业破产中消费型购房者优先权保护》、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邱波、杜杰律师撰写的《浅析问题楼盘中民间借贷问题》、上海光盛大律师事务所、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范丰盛、曾露翔律师撰写的《论破产程序中以房抵债的合同与行为效力的区分——以三则案例为视角》荣获论文三等奖。
图:颁奖嘉宾为三等奖论文作者颁奖
图:颁奖嘉宾为二等奖论文作者颁奖
图:颁奖嘉宾为一等奖论文作者颁奖
主题综述
沙龙交流开始前,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姚卫军就本期沙龙主题“问题楼盘的相关法律问题”,围绕“一、问题楼盘中的优先权问题”、“问题楼盘一房多卖问题”、“合同解除”、“民间借贷”四个分项议题发表议题综述报告。房地产经营秩序的不规范及市场经济调节的滞后性,导致中小房地产企业极易成为问题楼盘。问题楼盘不仅关系到房地产企业本身的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各地方政府、法院发挥破产法的制度功能,推动房地产企业的重整,在问题楼盘中,债务人、建设工程承包人、抵押权人、购房人、被拆迁人以及职工、税务和社保机关诸多当事人的权益错综复杂。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或房屋预售登记的购房人,优先于一般购房人。《企业破产法》赋予了管理人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双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享有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的权利,管理人有权以破产财产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为标准,在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之间进行取舍。问题楼盘重整多发生于中小房地产公司或项目公司,此类公司管理制度较为简单,缺少完整的财务账簿,财务资料难以做到账表、账证、账物相一致,仅依据财务资料难以认定民间借贷的真实情况。相较于普通的破产案件来说,问题楼盘企业重整案件疑难问题更加突出,涉及关系范围更加广泛,对于问题楼盘的重整中的问题需要管理人在具体案件中,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置。
图: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姚卫军发表综述报告
互动环节
紧接着,由现场及线上参会人员与嘉宾围绕本次沙龙主题“问题楼盘的相关法律问题”从“优先权问题”、“一房多卖问题”、“合同解除问题”、“民间借贷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问题,特邀嘉宾结合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当前“问题楼盘”已经成为影响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普遍性突出问题之一,并有影响安全稳定、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各级党委政府将“问题楼盘”突出问题化解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首先由嘉宾围绕本次沙龙进行主题发言。各位嘉宾针对线下和线上人员提出的问题,结合自身办理案件经验纷纷发表自己的法律见解和处理思路,与在场嘉宾进行了深入探讨。
图: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业务委员会主任王华伟律师参与互动交流
图: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破产与重组工作团队副主任黄东升律师参与互动交流
图:协会副会长李军红参与互动交流
图:河南瀛豫(驻马店)律师事务所张新春律师参与互动交流
图:现场人员参与互动交流
图:获奖论文作者提问
图:西亚斯学院法学院副教授臧开文参与线上互动
总结发言
沙龙最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高志强对本次中原破产法实务沙龙进行总结发言。高庭长首先对本次沙龙的举办表示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他表示中原破产法实务沙龙自开始举办,始终秉持聚焦并破解破产实务中的各类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总结交流破产实务经验,为从事破产工作的法官、专家、学者、管理人等破产从业人员搭建沟通交流的桥梁,得到了业内专家、领导和破产界同仁的充分认可,希望大家通过这个优秀的平台,提升业务能力,使破产工作更上新台阶。
图: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转自: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