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隆化2024年度温州市破产管理人第一次业务集中培训会成功举办

浏览量:804 发布时间:2024-12-16

640.png


2024年3月2日至3日上午,为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加强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2024年度温州市破产管理人第一次业务集中培训会在温州城市大学顺利举办。本次培训会由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培训会邀请到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章恒筑教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调研指导组组长鞠海亭,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蔡雄强,瑞安市人民法院民四庭(破产审判庭)庭长詹应国,苍南县人民法院汤苗苗法官,市协会副会长黄璜等为培训会主讲嘉宾。

1.jpg
1.jpg

本次培训覆盖了全市62家从事破产管理工作的单位(个人),多家外地机构也积极响应,培训人数达600余人,现场座无虚席。协会会长严凌振、名誉会长周光、副会长江丁库、刘旭海、黄璜、叶智焕、陶宏桥、秘书长潘成波等协会领导出席参加本次培训会。

1.jpg

2日上午,鞠海亭组长围绕全省破产案件监督检查进行解读,如全省长期未结案破产案件清理情况、近两年管理人履职检查情况、管理人被索赔案件的调查情况、建立规范管理人履职制度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详细介绍和深入分析。

1.jpg

汤苗苗法官介绍了破产管理人履职”非必要用时“,对浙江省破产智审平台高效提高管理人履职效能的模块进行操作演示,强调平台的建立初心,就是希望能够为管理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高效智能服务。

1.jpg

2日下午,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黄璜就如何做好破产案件中的调查工作,结合多年办案实践经验,分享调查工作中可运用的工具和方法,为管理人履职实操开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1.jpg

章恒筑教授就破产审判新动态为主题,以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和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从审判实务切入,围绕法律规范政策文件、破产法的认识和制度功能、执行与破产融合、头部房企境外债务重组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并分享其对管理人履职要求的思考与破产业务市场的展望。

1.jpg

3日上午,蔡雄强副检察长向大家介绍了破产领域检察监督、保障职能探索。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对破产工作的监督是应有之义,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大局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应坚持监督与支持、维权与维稳、纠错与解纷并重的共赢理念,加强与公、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规范破产审理活动以及相关破产参与人的行为,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

1.jpg

詹应国庭长授课的主题为《涉破产逃废债行为民刑责任的适用——以管理人勤勉履职为中心》。詹庭长通过该院典型案例,从理念认识、实体法律规范、实务操作要点等三方面深度解析了涉破产逃废债行为的核心本质和管理人履职应对策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管理人对涉破产逃废债问题形成了比较全面和体系化的认识。

随着詹庭长的精彩压轴分享结束,会议顺利落幕,参会人员一致表示本次学习既强化了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积累,也加强管理人之间的沟通,形成良性互动交流机制,促进管理人队伍日益精进。让我们期待下次相聚,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上一篇: 隆化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蔡雄强一行莅临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考察调研

下一篇: 隆化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副院长刘治中携考察组一行到我会考察交流

Powered by YUNUCMS 1.1.9 ©2008-2019 www.yunucms.com
网站首页 产品展示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