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平泉关于推荐“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及学术研讨会论文征集的函

浏览量:579 发布时间:2024-12-16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对破产法的研究,推进我省乃至我国破产法的理论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破产法治建设,为破产法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提供交流的平台和阵地,进一步鼓励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经济活动、活跃市场,同时充分和全面地维护各方的经济利益,健全破产法律制度以推动经济全面、健康、有序的发展,广东省法学会拟在2018年1月中旬成立“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下称研究会),并同时召开第一次学术研讨会。请贵单位予以大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请贵单位推荐常务理事候选人1-2名、理事候选人1-2名。候选人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常务理事候选人条件:有较高的破产法学理论研究水平或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

  (二)理事候选人条件:有一定的破产法学理论研究水平或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

  有鉴于破产法学是一门交叉学科,上述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不限于法学类的专家或研究人员,其他在管理学、新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领域中涉及破产法学研究的专家或研究人员均可作为候选人。

  二、请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最迟在2017年11月15日前,将所附《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登记表》和《中国法学会入会申请表》(如需申请加入中国法学会会员的,请填写入会申请表)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以交换或邮寄方式报给联系人。

  三、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学术研讨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我会将另行通知。

  四、本次学术研讨会主题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破产法的运行及制度完善”。请各单位组织人员围绕这一主题撰写相关论文,具体要求:

  (一)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以内;

  (二)论文应附有作者简介(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称、职务、手机号码、通讯和电子邮箱地址等);

  (三)论文报送前未在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公开刊物上发表,作者保证所提交的论文无知识产权瑕疵,不形成侵权;

  (四)论文不得涉及保密内容。

  (五)论文最迟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发送到如下电子邮箱:gdpcfxyjh@126.com.

  秘书处联系人:

  巫巧润,电话:17701220033

  王昊钰,电话:13129332080

  附件:

  1、《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登记表》

  2、《中国法学会入会申请表》

  广东省法学会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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