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平泉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召开破产实务座谈会

浏览量:512 发布时间:2024-12-16

2017年9月22日下午,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改善重整企业再生环境,理顺清算企业退出机制”座谈会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以下简称“致同”)召开。本次会议由协会和致同共同主办,会议响应中央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重点探讨破产企业的处置以及破产程序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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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负责人叶炳坤,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厦门市银监局、厦门市国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等政府职能部门代表,以及协会会员代表40余人参与本次座谈会。

 

       本次座谈会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牛云志总监主持并采用圆桌讨论的形式,由参会人员针对“改善重整企业再生环境”以及“理顺清算企业退出机制”两大问题展开深入的讨论和交流。厦门中院民六庭负责人叶炳坤与协会会长王平提出,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实施已有十年,现阶段社会各界对于企业通过破产程序退出市场的机制仍存在认识上的局限性,十年间针对破产法的配套宣传及实施细则的推动仍有待加强。同时,破产法中的程序性规定与各相关政府部门缺少相应的制度衔接,使得破产管理人在实务操作中步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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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参会人员分别就“改善重整企业再生环境”这一主题所涉的重整企业的税务处理、纳税信用修复、人民银行征信修复、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发挥、“府院联动”的介入等问题展开沟通交流,并就“清算企业的退出机制”中管理人关于欠税情况与开户情况的调查权利、无产可破企业的税务处置、简易注销程序等问题进行集中探讨,相关政府部门代表也就自身部门所涉问题予以一一分析解答;此外,各参会人员就破产管理人的角色定位,及“预重整”这一机制实施的困境与解决方法等问题亦展开了相关研讨。

 

       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于2016年12月成立,作为福建省首家、全国第四家的管理人自治组织,协会旨在推动厦门市企业破产和清算工作稳健长足发展,提高破产管理人的执业水平。协会成立至今积极加强破产管理人的队伍建设,定期召开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沙龙、座谈等业务学习和探讨工作。在本次座谈会上,协会提出了建立破产业务领域“职业共同体”的意向,期待共同改善重整企业的再生环境、理顺清算企业的退出机制,在市场化破产程序中形成“府院联动”的机制,为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制度的继续完善、破产管理人队伍的高效建设以及破产管理人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成果和全新的思路。

 

原文出处:本文系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17年破产实务座谈会新闻稿,作者为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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