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平泉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法律实务研讨会在宣城举行

浏览量:374 发布时间:2024-12-16

2017年9月2日,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法律实务研讨会在宣城召开。本次研讨会由安徽省律协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和宣城律协公司、破产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安徽今昔律师事务所协办。研讨会在宣城市律师协会夏建军会长的欢迎词中拉开序幕,安徽省律协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黄中梓发表了提升安徽省律师破产理论、实务、法律共同体建设及风控能力的致辞。安徽省律协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宣城律协公司、破产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所有宣城市级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及其他省内律师等12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由安徽省律协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曹勇前主持。

   研讨会特别邀请著名破产法与企业重组领域专家陈夏红博士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傅忠彬、杨萍萍律师分别作主题演讲。《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编审、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所中心研究员陈夏红以《破产法十年:如何再启程》为题,深刻分析了破产法再启程的背景和破产法的“初心”,从制度、理念、方法、文化四层面全面阐述了破产法如何再启程问题,提升了参会人员破产法理论水平。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杨萍萍律师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中“以房抵债”问题的处理方式探讨》的演讲中,对“以房抵债”和“以房担保”的比较,“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效力分析,以及“以房抵债”问题的处理方式等关键性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傅忠彬律师的演讲为《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房屋买受人相关问题的处理》,立足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的特殊性,针对破产案件中复杂的利益冲突、在建工程的续建融资难、各类房屋买受人的权利保护等问题展开讲解,与参会人员全面分享其实务经验。嘉宾现场解答了参会人员提出的破产与重整法律实务中疑难问题,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会议历时4小时,秩序井然。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研讨会有理论有实务,既有前瞻性,又接地气,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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