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385 发布时间:2024-12-16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建立诚信记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作为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个人诚信记录。以此,践行诚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人民法院承担了部分记录、惩戒失信行为,修复社会信用的职能。在市场经济发达、重视诚信建设的浙江瑞安,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瑞安法院)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切实保护诚实守信者合法权益,营造“失信可耻、守信光荣”的良好氛围,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厘清思路,明确修复基本路径。一是以非诉方式修复社会信用。在立案登记阶段,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不以诉讼结果对当事人的社会信用进行评价,为愿意重新遵守合意的失信者提供机会,督促他们履行调解、和解协议,自主修复社会信用。二是以诉讼方式修复社会信用。这是法院修复社会信用的基本方式。在对当事人社会信用进行评价后,以履行特定义务的诉讼结果矫正失信行为。在当事人履行义务后,法院不必再以强制执行程序对其进行二次评价,信用信息系统亦无需对其进行失信记录。三是以失信惩戒修复社会信用。以诉讼结果修复社会信用,需要当事人配合法院工作,整体修复时间较长。针对部分不惮于诉讼结果、逃避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法院通过失信惩戒给予额外惩处,提高失信成本,倒逼履行义务,从而修复社会信用。
惩戒失信,显著提高违法成本。针对严重侵犯群众基本权益、影响社会生活、危害社会秩序的失信行为,综合运用刑事、商事、民事等审判方式,从重予以惩处。如严厉打击涉“地沟油”“口水油”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在帮助劳动者追讨工资报酬的同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制裁不法企业主;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四年来成功查办虚假诉讼案件69件,涉案标的4599万元,追究12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司法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对9名存在失信诉讼行为的代理人进行严肃惩处。
创新机制,大幅提高打击效率。惩处失信行为是一个系统工程,但靠法院一家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此,瑞安法院推动市委市政府构建综合解决执行难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同时,通过法院网站、电视台等载体,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24小时滚动曝光。加强与公安和检察机关的协调和配合,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惩处力度。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加大对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首个覆盖辖区全部银行的资金去向统一追查机制。借力蚂蚁金服芝麻信用平台等新型信用媒介,使被执行人在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入国境、融资置业、工商登记、参与公共资源招投标等方面受到限制,倒逼其履行义务。
注重帮扶,有效缓解信用危机。坚持司法处置与企业帮扶相统一,依法依规通过司法途径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正常经营、维持足够的“造血能力”,降低失信风险,提升信用重建效率,努力将诉讼程序转化为修复企业信用的“加工厂”。一是探索破产案件受理前纠纷化解机制,在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裁定破产案件受理前的22天时间,通过“审执联动、审前调解”等途径,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二是探索适用清算式重整、重整式和解等模式,在避免削减债务式重整的同时,合并过剩产能、优化要素配置,为破产企业重回经营正轨、留存信用基础提供路径。在清算式重整中,以“清算式”评估得出普通债权清偿率,引进战略投资人,分割担保债务,合理提高清偿率,免除剩余部分债务。就剩余债务予以分割,逐步减少担保链的传递金额,让担保人的权益损失减到最小,达到破产企业、担保债权人以及其他担保人的三赢局面。通过这种方式,重整成功后的百速鞋业公司,年度销售额同比增加800多万元,利润同比增加10%。在重整式和解中,企业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较高的清偿率,各担保债权人免除其部分对外担保债务,以缓解过重的担保负担。金融机构债权人继续贷款以帮助破产企业恢复经营,企业在管理人监管下继续生产,并以其经营收入清偿债务。以此方式重整的三联锻造公司,10个月内履行全部和解义务,2016年销售额较重整前提高26.13%,成效明显。
加强宣传,全力营造诚信氛围。瑞安法院以“阳光司法”为抓手,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主动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所有司法信息,以案例为警示,引导公民诚实守信。加强执行宣传,通过执行专题宣传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积极报道、通报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和执行新举措,震慑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另外,作为全国唯一基层法院代表参加由中宣部和最高院联合举办的“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现场交流会,联合浦江法治论坛组委会、瑞安市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届浦江法治论坛温州峰会暨中国信用法治大会,总结工作经验,宣传推广“瑞安做法”,全力营造辖区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联动合作,大力共建信用平台。瑞安法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推进统一信用平台建设,每月定期将在瑞安的单位及个人的未履行生效裁判失信信息、处罚信息上传至瑞安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已录入信息两万余条次,帮助辖区行政管理、商业金融规避风险。助推非公经济综合评价机制建设,对拟任工商联代表人士、非公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为正确选拔、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提供数据支持。将信用建设的阵地深入至基层权力组织一级,2016年以来先后对11000余名“两代表一委员”、村党组织换届、村委会换届的候选人进行失信审查,促成66人履行义务,执行到位3009万元案款,完善特殊主体信用信息图谱。